促进中心在全省知识产权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2016/9/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精神,正确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修订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2016年8月29日下午,“全省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政策宣讲会”在广州燕岭大厦召开。省知识产权局谢红副局长在会上宣读了马宪民局长的书面致辞并作会议总结讲话,省科技厅杨军副厅长到会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饶波华同志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省局政策法规处王留军处长作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政策宣讲。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刘班代表深圳高新区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深圳高新区2014年正式获批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深圳高新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示范园区的各项工作。在省、市知识产权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企业需求和产业特色,不断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对园区发展的支撑作用。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培育、知识产权宣传及实务培训等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深圳高新区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量连续多年居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位。自主知识产权占据主导地位,国际专利(PCT)申请量连续多年居国家级高新区首位。

    深圳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将在新的园区政策指导下开展下一阶段的园区建设工作,一是紧抓新兴产业,因势利导,推动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二是依托孵化载体和创业服务机构,构筑知识产权宣传推广网络;三是多方借力,与产业、科技、创新各方面的政策形成合力;四是创新服务模式,形成知识产权创新生态;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引入创新源头。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推动深圳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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