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五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12/5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第五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知规〔2017〕256号)(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第五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局推荐的范围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符合《第五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见附件2)中的其他申报条件。

  二、 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专利奖的,除外观设计外,发明和实用新型申报项目应当为获得深圳市专利奖,且未获得广东专利奖、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二)申报发明人奖的,应为曾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金奖、深圳市专利奖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报项目数量超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下达我市推荐名额的,我局将择优推荐。

  三、 其他要求

  为确保我市的推荐工作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时限完成,以我局作为推荐单位的,请各申报单位(人)按照《第五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报材料,并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件送至我局。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8307075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第五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通知

  2.第五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1日

  


深圳市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