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

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4/7/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规划(2013-2020年)》,摸清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总体规模、结构、资产、效益及地区分布等情况,同时,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我局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调查及财务状况。填报内容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二、统计调查对象
  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的填写和提交,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的完整、全面、准确。
  (三)时间安排。我局将于6月27日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调查问卷发放至被调查对象,请被调查对象于7月10日前将问卷寄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王磊,联系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416,邮编:518033,联系电话:0755-83244526,邮箱:wangl@sist.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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