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家

研修班的通知

  2013/8/1

深中小企字〔2013〕14号

各区经济促进局、各新区经济服务局,罗湖区投资推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企业家队伍。在已连续举办了多期民营及中小企业家研修班的基础上,我中心决定继续委托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承办2013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第七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名额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报名者所在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2.上市企业; 3.已在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拟改制上市企业; 4.成长型500强中小工业企业; 5.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6.经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7.获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认定称号的各种成长型中小企业等。 为给更多中小企业家提供学习机会,凡已参加过以往各期研修班学习的企业家及所在企业高管原则上不在本次招生范畴。 ()招生名额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计划招生2个班,100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承办2个班。每家企业限报2人,每人只能选报1个研修班。 二、授课时间与学习费用 2013年9月初开学,学制一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授课。课程设置、特色与教学管理等详细情况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研修班的学习费用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承办单位赞助一部分、学员个人或企业负担一部分的方式。 三、报名与录取 ()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8月10日为报名时间,逾时不受理。报名地点和报名材料详细情况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系统:http://61.144.227.243:89/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联系人:曹老师(0755-26984634)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薛莹、杨文友(0755-82975903、83052049) ()录取通知 我中心将于报名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最终审定录取学员名单,并于名单审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向被申请人通报审核录取结果。正式录取的学员由承办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缴清研修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参加研修学习。 请各区经济促进局、各新区经济服务局、相关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报名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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