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入驻申请指南

 

一、入驻对象 1、境外政府部门或机构; 2、境外工商会、高科技协会或其它科技商务服务机构;

二、优惠政策和服务 1、为入驻机构提供办公场地,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0元)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入驻后前两年免收场地租金,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收取租金,从第六年起开始收取全额租金; 2、免收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区域水电费、空调运行费、电梯维护保养费等四项费用); 3、提供免费使用的标准配置办公家私(1个主管位,2个职员屏风卡位); 4、优惠提供传真、复印、会议室、洽谈室、多功能厅等商务服务; 5、协助办理注册、年审等相关手续; 6、提供中国政府法律法规、投资贸易和科技政策的咨询和服务; 7、协助入驻机构举办推介会、洽谈会、研讨会等,帮助入驻机构同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联系; 8、为入驻机构在深圳开展市场调研、咨询评估、项目合作、技术转移等推介相关企业; 9、建立高新区、深圳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投资信息和企业数据库,入驻机构可免费使用; 10、帮助入驻机构引进各类专业人才。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入驻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2、机构简介; 3、机构工作计划; 4、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对该机构入驻国际平台的推荐函; 5、证明本机构合法性的相关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机构给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7、首席代表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高新区服务中心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暂缓或不同意入驻的批复; 4、申请机构在领取入驻批复后与高新区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协议书》,并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五、退出条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被中国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明令取缔的机构; 3.经营到期不续期或年检不合格的机构; 4.违背《租赁协议书》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机构。

联系人:陈禹蒴 电 话:0755-86550561传 真:0755-86329588邮 箱:chenys@shi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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